2011年12月1日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 副标题是“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紧紧围绕这一主题,要求各地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全面实现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服务普遍可及的目标,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积极参与防治工作,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消除歧视。
我市自1995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国家关于艾滋病防治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不断加大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和帮扶救助力度,积极探索并大胆实践符合我市实际的防治工作模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周口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建立了例会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治工作的开展。2011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周政[2011]71号)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把做好以艾滋病人为重点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指标考核体系,逐步建立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明晰、相互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毛书记、徐市长等领导同志多次就艾滋病防治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并多次深入防治一线,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为防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艾滋病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不断规范防治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以“一个机制、三大体系”(领导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帮扶救助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艾滋病防治模式,走出了一条科学防治、综合防治的路子,各级疾控机构也逐步建立了以市为指导、以县为中心、以乡为枢纽、以村为基础的四级艾滋病防治网络。艾滋病实验室建设、艾滋病病人治疗、高危行为干预能力进一步增强。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有所减缓,病死率有所下降,社会歧视有所减少,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三是综合措施落实到位,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综合工作措施,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各级领导干部艾防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艾滋病监测、检测、咨询、流调、随访和免费抗病毒治疗等各项措施得到很好落实。
四是“四免一关怀”救助政策得到落实。全市各级政府积极协调落实对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四免一关怀”救助政策,扩大救助范围,拓宽救助渠道,完善救助机制,将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纳入扶贫和低保范围,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满足其基本医疗需求。
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各级、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面临的挑战还比较严峻。
一是由于艾滋病的特殊性和严重的社会歧视现象,部分感染者存在恐惧心理,不敢到检测部门检测,致使发现晚而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二是随着艾滋病传播途径转变、传播模式多样化,使得防治工作变得复杂和困难。三是艾滋病防治意识还不够强。全市防治艾滋病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和部门对艾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四是艾滋病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目前,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消除歧视的任务仍然很重。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和影响了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建立。
防治艾滋病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重大民生问题,涉及领域广、难度大、技术有限,必须采取多种措施,综合防治,从源头进行治理,才能阻断传播途径,做好这项工作。因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措施,坚决遏制艾滋病在我市的蔓延势头,切实提高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水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继续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 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合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艾滋病与一般传染病不同,不仅仅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与社会发展、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因此,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不只是卫生行政部门一家的事,必须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制教育、治安管理等多方面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综合治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研究制定本地区的艾滋病防控规划和实施计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指导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财政部门要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足够的防治经费,保证项目配套经费的落实,并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和部门支持,多渠道募集资金。卫生部门要认真实施防治艾滋病项目,制定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好项目的管理,实行项目工作责任制,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宣传部门要研究制订全市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的原则、政策与策略,指导、协调有关新闻报道和公益宣传。发展改革部门要在有关部门的协同下组织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和取缔卖淫嫖娼、吸贩毒、非法采血活动的力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广电、文化、司法、教育、农业、科技、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打好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总体战。要严格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强化考核与奖惩的力度,逐步建立健全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政府与部门、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之间的双向目标责任制管理机制。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迟迟没有起色或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控制艾滋病流行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部门职责,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标本兼治、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防治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各有关部门也要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将职责具体化,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要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教育是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的首要环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坚持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经常性,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努力形成全社会齐心合力、共同应对艾滋病挑战的良好局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艾滋病防治政策,正确认识艾滋病,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要将防治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培训内容。要将防治政策掌握情况和宣传教育力度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等重点地区和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要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进学校、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要根据地区、人群特点及习惯,开发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注重发挥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公众人物作用,并充分调动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积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利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向育龄人群、流动人口宣传艾滋病预防等科学知识。教育、卫生部门要建立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充分利用学校社团、网络等平台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制定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充分发挥网络、手机、车载电视、公共交通视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
第三,要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监测检测是掌握艾滋病疫情状况和发现感染者的有效手段。各级要科学合理布局,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加强监测网络建设,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将检测网络向基层延伸,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艾滋病检测方法,提高检测可及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开展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要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和监测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干预能力,规范高危人群综合监测工作。要落实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艾滋病抗体检测任务。要为新婚人群和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并逐步将艾滋病咨询检测纳入各级政府免费提供的婚检和妇女保健服务范围。要继续做好艾滋病感染者配偶的管理工作,预防艾滋病婚内性传播。要将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作为从业人员常规健康检查内容,并依法告知检测结果。要进一步规范艾滋病疫情分析、报告、调查、信息管理与通报工作,定期进行艾滋病疫情分析,完善防治策略。
第四,要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遏制艾滋病病毒传播。切断经性途径传播是防止艾滋病从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关键,药物维持治疗是预防艾滋病和禁毒的有效措施。各级、各部门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要重点加强对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工作,要积极宣传、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旅游部门要在全市旅游饭店业推广使用安全套,逐步做到娱乐服务等场所全面推行100%安全套项目。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感染者的管理和干预,督促感染者及时将感染情况告知其配偶或固定性关系者,防止二代传播。要规范性病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及时治疗性病病人,加大对性病病人的综合干预力度,控制性病发病率。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提高药物维持治疗服务质量,健全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衔接机制以及异地服药的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收治吸毒人员。要积极探索针对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的高危行为干预模式,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
第五,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工作及晚期病人的情感支持和临终关怀。在农村地区,要将救助工作与扶贫开发等工作紧密结合,支持感染者和病人开展生产自救,加大扶持力度。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的政策,确保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生活补助及时发放。各级要认真落实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及艾滋病致孤人员、艾滋病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艾滋病患者家庭成员的登记、上报和随访制度,简化救助资金发放程序,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健全艾滋病致孤儿童安置抚育制度,采取“收养”、“家庭寄养”、“模拟家庭养育”和“机构供养”等多种途径妥善安置孤儿。积极探索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安置方式,在阳光家庭和阳光家园建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家庭化的儿童养育模式,为致孤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继续按照政策要求做好艾滋病致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要完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就医管理、费用支付办法,切实保障合理医疗需求。
第六,进一步规范抗病毒治疗,提高治疗水平。抗病毒治疗是挽救病人生命和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要落实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政策,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和社区治疗为主的抗病毒治疗服务网络,加强对感染者的定期检测和心理干预,建立病人异地治疗的保障机制,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为病人提供及时、规范的治疗服务。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抗病毒治疗的质量。中医药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作用,扩大中医药治疗的规模。要建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管理机制,规范抗病毒药品发放程序,方便患者使用。要保证流动人口和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治疗需求。
艾滋病防治工作任重道远,防治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只要我们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我市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一定会有一个新的局面,防治艾滋病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