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周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贰(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8000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
率
建筑高
度(米)
ZK2011-031-1
112203.7
(168.3056亩)
商业住宅
≤30%≤25%
≥25%≥30%
40
70
105
投资强度
周口市中原路东侧,莲花路北侧
≤3.5≤3.0
≤90≤80
增价幅
度
( /亩)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
10000元
ZK2011-031-2
周口市中原路东侧,莲花路北侧
商业住宅
79030.5
(118.5457亩)
≤3.5≤3.0
≤30%≤25%
≥25%≥30%
≤90≤80
40
70
90
≥
10000
元
5000
备注:1. ZK2011-031-1号宗地商住用地面积为38868.5平方米、居住用地面积为73335.2平方米;ZK2011-031-2号宗地商住用地面积为18120.3平方米、居住用地面积为60910.2平方米。ZK2011-031-1、ZK2011-031-2号宗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土地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建设项目开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该宗地上的铁路线及建筑物的拆除由河南漯阜铁路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补偿款由周口市行政事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给漯阜铁路公司。漯阜铁路公司承诺在得到补偿款后90天内搬迁拆除全部建筑物,新铁路线正式运营后30天内拆除现有铁路线,围墙不再拆除,按评估值820806.75元由土地受让人支付给周口市行政事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明确各成员单位出资比例,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人需提交下述行为的承诺书:(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 (2)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3)因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违法违规的行为未处理完毕的,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因弄虚作假而竞得土地的,其竞买结果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0日,到周口市地产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0日,到周口市地产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须提交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在承诺书中表明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2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在规定报名时间截止时,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不少于三人时,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22日16时整在周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会议室进行。
不足三人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5日16时,提交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向后顺延至2012年1月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月5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1. 本次公开出让为无底价出让。2.宗地出让价款总额为出让地块成交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地产中心(太昊路中段)
联 系 人:张 广 李广涛 联系电话:0394-6071297
传 真:0394-6071296
开户单位:周口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周口市市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西城信用社
帐 号:00000029134083801012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