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月红)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获悉,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开始贯彻执行。《意见》明确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大了创业帮扶的力度。
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意见》将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以往不超过5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0万元。反担保方式也扩大为可以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或其他有稳定收入的人员以个人信用提供担保,可以经小额贷款担保机构认可的不动产、银行订单等资产进行反担保,也可以以商标、专利、产权等资产进行反担保三种方式。
《意见》特别明确了对已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小额担保贷款的,可随其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的增加,继续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意见》建立了专项贴息备用金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从预算中安排适当的专项贴息备用金,在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未下达时,调用专项贴息备用金及时向经办银行垫付到期贴息资金,待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到位后及时补足专项贴息备用金。
另外,《意见》还建立了反担保人责任承担机制。根据反担保人签订的反担保协议书有关条款,对反担保人为贷款人提高担保的贷款出现逾期的,由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督促反担保协议书的落实,并通报给金融部门,降低个人信用等级,对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