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馨)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公共卫生服务受惠面明显扩大。
截至2011年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0%以上,0至6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46.9万人,孕产妇系统管理55.54万人,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83.79万人,高血压规范管理68.1万人,糖尿病规范管理24.71万人,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20162人。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6.4万人,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6500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建设农村无害化厕所41703座。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的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公共卫生服务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启动以来,我市各地认真核定工作任务,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完善科学绩效考核机制,推广团队服务,确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健康教育服务等项目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不论地区、职业和身份,都能公平享受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针对特定人群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这是新医改提出的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对保障群众不生病、少生病正在发挥积极的效应。”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并落实经费。重点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健全和完善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考核机制,落实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