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月红 实习生 方宽)“去年,我们受理举报81起,立案38起,清理拖欠城乡务工人员工资1078万元,涉及人员0.38万人。”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刘波告诉记者。
“进入今年1月份,由于临近农历春节,为城乡务工人员讨薪成为我们的工作重点,这个月我们已为291位城乡务工人员讨回工资234万元。”刘波告诉记者,为城乡务工人员讨薪是劳动保障部门应尽的责任。
据了解,最近一段时间,市劳动监察支队全体人员一直处于连轴转的工作状态。就在前几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海水干和刘波还带队前往苏州帮城乡务工人员讨薪。
“有很多城乡务工人员不知道保留证据,证据对讨薪来说很重要。”刘波告诉记者,城乡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淡薄让欠薪单位心存侥幸,无形中也增加了追讨工作的难度。
刘波提醒城乡务工人员,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定要注意搜集能证明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注意保留工资欠条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与用人单位商谈工资报酬时,切勿相信口头协议,一定要达成书面协议;遇到用人单位欠薪,一定要让他们出具书面欠条,以作为日后讨薪的证据;遇到用人单位欠薪,一定要尽早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不可久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