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永生
“今天倒了这个市委书记,明天倒了那个市长,多悲哀啊!那证明我们的机制出问题了。就像我们的食品一样,我不想看到这个,我的承受力太差了。”近日,广东省人大代表钟课枝建议媒体多些正面宣传,不要过多报道腐败案件,因为那样“会觉得很黑暗”。(中国经济网,1月17日)
笔者认为这个意见不可取。腐败案不是多报少报问题,而是要如实报,是多少就是多少。多报、少报都不是实事求是,这是人大代表应坚持的原则。将不良事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同样可以对被曝光的领导干部形成民意压力,从而对领导干部行为起到约束作用。人民只有通过媒体得知违法违纪的人被依法处理,才能感到法制的存在,才会更加依法守法,彰显了公道,人们才会对社会有信心。如果一切都藏着掖着,人民会因感觉不到法制的存在而对社会丧失信心,这才是最可悲的!政府只有被人民有效监督,才会少犯错误!这正如广东代省长朱小丹所说的“有干部犯了错误,受了司法处理,必须让人民知道。”“不想看到,不等于不存在,如果我们的队伍中存在问题,是不应该向人民隐瞒的。”
权力不受监督必然会被滥用。所以要进一步强化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还应引进包括网络民意监督在内的各种监督新形式,对权力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态势,这与温家宝总理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是吻合的。笔者以为,重视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应当可被视为是“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的题中之意。
媒体监督是反腐体制的有益补充,不把霉东西拿出来晒晒,霉菌就会传染扩大。
沙颍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