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河长 通讯员张亚敏 洪超)新年伊始,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联合共青团周口市委、市教育局,与市区内部分中小学校开展了庭校共建活动,少审庭的每一名法官至少担任一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做到“一校一法官”。
这是该院深刻领会詹红荔事迹的精神实质,从自身实际出发,不断拓展少年审判的新路子,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又一新举措。
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自成立以来,立足审判岗位,利用少年审判优势,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挽救了一大批失足的青少年。少审庭在办理好案件的同时,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法制宣传教育中去,并把此作为自己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多年来,少审庭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为学生讲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在学校开一次模拟法庭、保证每一名学生手中都有一本法制教育小册子,累计使5万余名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
今年,少审庭在往年基础上让每一名法官具体负责一所学校,担任该校的法制副校长。在学校的明显位置设置有该法官的简介及联系方式。该法官具体负责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接受学生及家长的法律咨询,对校内轻微纠纷进行调解与法律方面的辅导,以及为校方提出良好的司法建议。这项举措使庭校共建活动更深入地向前发展,使更多的学生认识到学法、懂法以及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