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时事新闻
 
 
 
2012年2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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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

  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制定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近日已经国务院同意并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新华社8日受权播发了这一规划。

  制定《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旨在做好“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规划共分四部分:一是背景,二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三是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四是强化组织实施。

  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是: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有效控制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就业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形成;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完善。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就业形势将更加复杂,就业总量压力将继续加大,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劳动力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不相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

  关注促进就业规划

  “十二五”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记者陈炜伟 张晓松)根据新华社8日受权播发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公共财政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型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财政支出逐步向民生倾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

  规划强调,“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实行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完善和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

  规划提出,“十二五”我国将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发挥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为实体经济发展和就业创造良好的宏观金融环境;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和自主创业,落实促进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财税支持政策。

  “十二五”时期我国还将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对外贸易政策,将对国内就业的影响作为制定进出口政策,以及处理贸易争端的重要依据。同时,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在小型微型企业就业、临时性就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灵活就业。

  “十二五”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记者张晓松 陈炜伟)“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这是新华社8日受权播发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提出的目标。

  规划还提出,到“十二五”末,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劳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劳动者,就业稳定性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为12.5%。“十一五”末,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65%,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为50%。

  “十二五”我国将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记者陈炜伟 张晓松)根据新华社8日受权播发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十二五”时期我国将统筹做好城乡、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进城乡和区域就业统筹协调发展,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规划指出,要适应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趋势,加快建设小城镇,发展县域经济,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为农业富余劳动力开辟更多的生产和就业门路,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完善并落实创业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规划强调,要消除流动就业的制度壁垒,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稳定转移。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积极稳妥地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转为城镇居民。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以及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机制和政府属地管理负责制等制度。同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

  规划还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坚持城乡统筹,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消除劳动者就业的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创造公平就业环境。重视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就业问题,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其发展经济扩大就业。

  “十二五”我国城镇将新增就业4500万人

  2月8日,在江苏苏州汽车北站广场,苏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向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宣传材料,为其提供就业等方面咨询服务。  根据新华社当日受权播发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将新增就业4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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