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现在我们买农资放心多了!”沈丘县北城区农民王志勇买回春耕肥料后乐呵呵地向笔者说。
春耕时期,化肥、农药等主要农资销售火爆,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三农”利益。连日来,沈丘县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在农业、质检、公安等部门配合下,大力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活动,维护农民利益。
规范经营行为,健全长效机制。该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经营承诺制、信誉卡制、索证索票制、“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进货查验制、种子留样备查制、入市备案制、农资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制,要求经营者将营业执照、各项制度、承诺书、举报电话等张贴公布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便于社会监督,规范经营行为。
加大监管力度,严查重处坑农害农行为。该局加强与农业、质检、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农业、质检等部门检测手段和专业技术优势,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对农药、种子、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进行全面监管,坚决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畅通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沈丘县工商局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和基层“一会两站”作用,热情受理农资商品投诉举报,为农民群众提供零距离维权服务,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保证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
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该局将监管执法重心由事后处罚转移到事前规范、行政指导和宣传教育上来。加强教育、调解、建议、提示、规劝、警示等手段的综合运用,探索普遍指导、重点指导和典型指导相结合的行政指导方式,牢固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和良好形象。
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350人次,执法车辆70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60户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抽检农资商品20个批次。(郭连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