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卢好亮 通讯员 周继昌) 2月27日上午9时,郸城县阳光家园经济适用住房一期工程800套住房,在县人民会堂进行了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摇号选房,这是该县继2010年新城小区经济适用、廉租住房和安民小区廉租住房摇号选房之后的又一次保障性住房供应。
近年来,郸城县切实把保障性住房“民心工程”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之首,精心谋划,多方筹资,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力争让越来越多的困难家庭住上保障性住房。截至目前,该县已为全县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3224套保障性住房。
推行“准业主”监督制,确保工程质量。该县在全省率先推出保障性住房“准业主”监督制度,遴选“准业主”监督人员,从申购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中随机抽出30名义务质量监督员,作为“准业主”全程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督管理。同时,对“准业主”监督员进行专业技能监督培训,教他们如何操作仪器、识别建材优劣;建立“准业主”和政府、工程建设单位三方直接沟通平台,面对面交流,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提高公众对工程质量的信任度。
坚持“三公开”,确保“阳光作业”。一是对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让真正有资质、有实力、有能力的施工企业积极参与进来。二是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报价,把所有工程建设中所需的钢筋、水泥、砖块、门窗等构筑配件价格进行公开,确保建材质量。三是把中标的施工单位资质等级、项目部经理、安全施工负责人、技术监理负责人、社会监督员、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工期时间表等制成展板,公开信息,进行“阳光作业”。
实行“三监督”,确保监管到位。一是利用悬挂横街条幅、制作电视流动字幕、政府网站、政府视窗等媒介进行全方位宣传,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为工程监督员,全程进行监督,按照规程监督。三是纪检、监察、审计、公证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购房户现场摇号,现场公布,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设立2部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咨询、举报,确保“民心工程”优质、廉洁、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