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的有效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周口市民政局对市管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2011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2011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各市管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民政局3楼)领取年检报告书(也可在周口民政信息网(http://www.zkmz.gov.cn)首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和相关文件材料,按文件要求参加年检,逾期未参加年检,视为年检不合格,并在《周口日报》和周口民政信息网予以公告。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者,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联系电话:8386786 联系人:王海明 李海泳
201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