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普淑娟)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正式成立,受理案件范围主要以劳动争议和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或劳务报酬纠纷为主。
据了解,2月1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将郑州市中院、平顶山市中院、鹤壁市中院、焦作市中院、周口市中院确定为试点法院,筹建专门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集中化、专业化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市中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的受案范围包括:一是劳动合同纠纷。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集体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等。二是社会保险纠纷。包括养老保险待遇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医疗保险待遇纠纷、生育保险待遇纠纷、失业保险待遇纠纷等。三是社会福利待遇纠纷。四是人事争议。包括辞职争议、辞退争议、聘用合同争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