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娜)邮寄的物品丢失,快递公司以没有填写保单为由拒绝赔偿。昨日,消费者何先生向本报诉说了不久前自己遭遇的烦心事。
2011年12月20日,何先生通过西华县一快递公司将两件价值近1000元的订做羽绒服邮寄给家住南阳市的女儿,缴纳邮费20元。邮寄时,快递公司业务员向何某承诺,7日内即可送达。但是,至今何先生的女儿仍未收到包裹。期间,何先生多次到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快递公司承认因工作疏忽导致包裹丢失,却以何先生没有填写保单为由拒绝赔偿。何先生拨打12315投诉,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经过工商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快递公司赔偿何先生经济损失800元。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快递公司邮寄物品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证照齐全、规模较大的公司,应在托运单上明确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和价值等内容,认真阅读保单明示的有关条款内容,并为递送物品保价。如发生丢失物品时,应及时向快递公司协商处理,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线索提供: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