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金)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近日,省教育厅出台了《河南省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我省继续实施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政策。
据了解,今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含高中及中职应届毕业生)。试点院校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院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类型特点制定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和招生章程,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实施。
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核由文化科目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录取工作将在5月30日前全部完成。
按照规定,已被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所享受的待遇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