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馨)为确保我市渔业生态平衡健康发展,根据《渔业法》和省农业厅的安排部署,眼下,我市正在全市天然水域范围内开展春季禁渔行动,至6月30日结束,禁渔期间禁渔区内将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农业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禁渔期管理,规范渔业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重点加大了对境内沙颍河、贾鲁河、龙湖等主要天然水域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行为,加大对违法捕捞者的处罚力度,提高渔业执法的威慑力。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查获非法捕鱼案件5起,没收渔船2艘、电鱼设备1套,规劝渔民主动拆除捕捞网具65件,勒令制止非法捕捞行为46起,口头警告达百余次,没收非法渔获物500余公斤,说服教育渔民200余人次,有效地保护了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