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淮阳县财政局不断完善采购程序,提升政府采购水平。
一是严格采购审批。采购申请由财政归口科室初审,国库部门复审后,由分管副局长签字,大额采购项目须报局长签批。二是实施阳光采购。招标采购时,由评审部门、监管人员在评标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对采购过程实施全程监督。三是加强采购资金管理。对无资金来源、资金来源渠道不实、项目配置超出标准的采购项目,财政部门不予拨付采购资金。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设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实行管理与执行机构分设,实现“管采分离”。
(牛腾明 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