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民生
 
 
 
2012年5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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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是骗局
法院提醒市民别上当

  本报讯(记者 李一)“您好,有一张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传票当日到期,请及时领取,否则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摁9键转人工服务。”近日,市民高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电话,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接到有类似“法院传票”内容的电话,一定要慎重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据介绍,5月4日清晨,家住市区大闸路的高女士还在睡梦中,便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拿起电话,听筒中便传来了领取法院刑事传票的语音提示。随后,高女士按照语音提示摁9键转入了人工服务,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操着南方口音的女性声音,自称是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要求高女士报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以便核实。面对突如其来的电话,高女士当时就懵了,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告诉了对方。这位工作人员说,法院传票显示高女士在上海工商银行办理了信用卡,此卡已经透支现金1.8万元人民币,涉嫌信用卡诈骗。高女士纳闷地说:“我没在上海工行办理信用卡呀,怎么会有传票?”

  过了一会,又有自称上海警方的人员打来电话说高女士的个人信息已被盗用,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了信用卡,目前此卡已经透支1.8万元人民币,涉嫌信用卡诈骗,需将2000块钱转入警方提供的账号以证清白。高女士挂掉电话之后,左思右想觉得不对劲,向一位法院的朋友打电话咨询情况,才知道这是一场骗局。

  记者随后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实情况,值班法官表示,这类电话属于诈骗电话,请广大市民不要相信。法院发传票时,有一套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不会用语音系统对当事人进行通知,同时绝不会询问市民的银行卡号、存款金额等与案件开庭无关的信息。

  “其实法院送达传票、相关法律文书有着严格的程序。”该法官说,送达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由承办法官通知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来院签收;二是通过“法院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三是法官上门直接送达法院文书。一般的诉讼费用,也是由当事人在法院立案后预缴诉讼费用,一律凭法院开具的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纳,直接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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