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佳 赵金)5月3日下午,文昌交巡警大队在查处交通违法时,利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果断成功处置一起阻碍民警执行公务事件,拘留3名当事人。
当日下午5时许,文昌交巡警大队民警万雷、刘欣等人在油田岗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随即拦停车辆检查。经查,该车自购买后一直没有办理入户手续,且驾驶人郑X没有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当民警万雷告知他们要暂扣车辆时,驾驶人郑X和坐在后座的郑XX态度非常恶劣,拒不同意民警执法。民警将其中的利害关系向其告知后,他们二人仍阻挠民警扣留车辆,并使用过激言语侮辱民警。在民警强行将无证驾驶人郑X带离时,郑XX立刻上来阻止,并伴有推搡、辱骂民警行为,还故意躺在车前不让警车开走,随后掏出手机又喊来一个人阻挠民警执法。当时围观群众很多,场面一度接近失控。鉴于郑X等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阻碍执行公务,民警万雷立即请求增援,在随后赶到的民警协助下,将郑X等三人带离现场。
在七一路派出所,郑XX仍然不配合民警调查,态度嚣张,并扬言要告倒警察,求个说法。殊不知,交巡警现在执法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了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鉴于郑X无证驾驶摩托车且情节恶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对驾驶员郑X处以扣留机动车,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乘车人郑XX及后来被郑XX喊来帮忙阻碍民警执法的郑X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其二人做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七一路派出所负责处理这起案件的民警李警官感叹:交警的小小执法记录仪真是帮了我们大忙,否则民警即使有理也说不清了。
执法记录仪虽小,作用很大,它不但有效地规范了民警的执勤执法,同时对民警自身也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无证岂能开车?无证驾驶人郑X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本身问题的严重性,还一度纵容郑XX和郑XXX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此时,留在拘留所里的他们应该是后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