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俊豫 通讯员 李建海)淮阳县安全监管坚持“安全工作无小事”理念,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使企业主体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抓小、抓牢、抓细、抓实,有效防范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淮阳县安监局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一是从抓好安全监管人员身边易忽视的小事抓起。要求在检查烟花爆竹等高危产品生产企业时,安全监管人员不准带打火机,不准在装配药房接打手机,必须穿布鞋进厂,以防静电危害。二是要求企业对电器、消防器材等定期检测更换。特别是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危化企业,凡检查中发现电线老化或私拉乱扯、消防器材过期、避雷设施不年检等,要求企业更换或检测。对不按规定要求的,已按有关规定对3家企业进行了整改和处罚。三是对排查出的大小隐患均登记造册,全部责任到人。四是在春季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中,对较大的16个隐患非常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指派专人整改。对38个较小隐患同样不忽视,也全部责任到人,确保整改治理到位。
这些举措的实施,引起了个别企业的不理解,认为安监部门管理太细了,有点“小题大作”。对此,县安监局局长范民华的态度非常明朗:“安全生产无小事,我们宁愿看到个别企业因严格监管暂时不理解,也不愿看到因小失大,给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