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沈丘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双反”行动,切实维护全县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双反”行动从5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以供电、供水、燃气、热力、交通运输、通讯、银行、专营专卖、殡葬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垄断性行业为重点,严肃查处十一种违法行为:一是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二是商业贿赂行为;三是商标侵权行为;四是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近似行为,造成混淆、误认的行为;五是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的行为;六是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销售商品的行为;七是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八是伪造或冒用认证、名优等质量标志、产地的行为;九是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等可能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电视台非法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十是谎称有奖销售行为;十一是垄断行为。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