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娜)一季度,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居民收入明显增长。昨日,记者从市统计局城调队获悉,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98.8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2%。
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
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790.1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6%。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对提高职工家庭收入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统计人员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增资和职工工资收入的自然增长,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提高是工资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
财产性收入增长加快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市城镇居民的投资意识增强,家庭投资性收益已成为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来源的一部分。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49.82元,同比增长45.9%。
另外,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一季度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比去年有了较大增长,人均转移性收入743.58元,同比增长11.1%。经营性收入增长迅速。一季度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为696.72元,同比增长26.1%。
线索提供: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