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瑞才)“参合时宣传单上明明写的是个人门诊按50%比例报销,全年每人报销封顶线为1000元,但如今只给报销70元,前后差别这么大,是不是欺骗参合农民啊……”5月8日,鹿邑县唐集乡的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质疑唐集乡卫生院门诊报销存在问题,想让记者帮忙了解真相。
王先生说,去年底,他参加“新农合”时,当时散发的宣传材料上明明写的是,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就医,门诊费用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补偿,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1000元,前几个月其他参加新农合的人都是按照这样的政策执行的,但前几天,他去乡卫生院报销时,被告知,按照5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政策,他的个人全年门诊最高只能70元。“怎么说变就变了?”王先生感觉乡卫生院是在糊弄参合农民。
到底最高封顶线是1000元还是70元?“新农合”政策是不是进行了局部调整?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通过电话与鹿邑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取得了联系。听完记者的表述后,其相关负责人给出准确答案。这位负责人称:“从2010年起,我省新农合开始选择一些地方试点,实行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只要是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看病,报销门诊费用确实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1000元进行报销的。但按照省卫生厅去年底公布的2012年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规定,进入今年后,实行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的地方,可将参合人员个人缴费资金的30元~50元纳入门诊家庭账户,并从新农合基金中人均安排40元~60元作为门诊统筹资金。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就医,首先扣减家庭账户余额,家庭账户余额扣减为零后,门诊费用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补偿,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为70元,可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
“向住院报销和大病报销方面倾斜,对重大疾病都提高了补偿标准,就是想利用经济杠杆,把一些患常见病多发病的病人留在基层,进而合理分流病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唐集乡卫生院执行的就是最新的报销方案,可能他们没有给参合农村解释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