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民生
 
 
 
2012年5月30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苍蝇”虽小 “规定”事大
□姜琳

  北京规定每间公厕的苍蝇数量不得超过两只,南昌规定不超过三只,南京要求不超过五只,三亚则要求无苍蝇……近日,“几只苍蝇”的话题引起了广泛热议。玩笑、讽刺、调侃和戏谑之下,包裹的却是一个有关政策执行力和权威性的严肃命题。

  方便实用、整洁卫生无臭味。人们一直追求的公厕卫生,的确事关城市文明程度,加强管理也一直呼声不断,问题是相关管理规定是否真正具有可操作性。早在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公厕卫生标准》中就分别规定了3类公厕的苍蝇数量;我国对国家级卫生区、国家级卫生镇的评定标准中,也基本都有对苍蝇数量上限的规定,有的还对蚊子的数量进行了规定。然而时至今日,却很少有监管部门在苍蝇的事上“较真”,更未听闻哪里因为公厕苍蝇数超标而受罚。北京、三亚等地环卫负责人也承认,实际过程中并不好操作,更不会“派专人数苍蝇”。那么,这样的规定要来干吗?

  更值得深思的是,执行不了的“苍蝇”标准,只是众多“空头”规定的一个典型案例。从“公交上如果不让座就罚款”到“穿高跟鞋开车鞋跟不得超过4厘米”,再到“违背生活作息规律不得租房”等等,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城市管理上屡出新招。最滑稽的是,有的地方竟然出台了“山猴礼貌行为准则”。这些规定不可谓不细,但大都因为脱离实际而难以落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苍蝇”虽小,“规定”事大,政府规定沦为一纸空文,不仅起不到规范管理的效果,反而会伤害政策的权威性。与其“闭门造车”出台“规定”,还不如踏踏实实做好最基本的清洁卫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特别策划
   第04版:医药卫生
   第05版:社会民生
   第06版:广告
   第08版:法制与社会
商水县:文化民生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3月计提工资4月发
何时申报缴纳个税?
图片新闻
社会各界踊跃献爱心
川汇区“三夏”生产暨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召开
“百姓大讲堂”走进办事处
“苍蝇”虽小 “规定”事大
川汇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