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召开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
本报讯 日前,鹿邑县召开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鹿邑县委书记陈志伟指出,要切实增强攻坚意识、民本意识、协同意识三种意识,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宣传机制、投入机制三个机制,真正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执法到位三个到位,确保全面完成殡葬改革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提高火化率是殡葬改革的重中之重,一要加大宣传力度。三夏期间,麦茬防火张贴多少标语,殡葬改革就张贴多少标语,宣传车在宣传麦茬防火的同时宣传殡葬改革。二要鼓励举报。把殡葬执法电话在全县范围内公布。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偷埋者坚决起尸火化,并公开曝光。四要加快公墓性建设和平坟复耕步伐。今年全县要有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必须建好公墓并投入使用,按要求选好址、规划好,麦收后项目开工。
(李艳)
川汇区召开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
本报讯 近日,川汇区召开了由各乡办乡长主任、主管副职、督导组长参加的殡葬改革推进会,对前一段殡葬改革工作进行通报,对全区殡葬改革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乡办要建立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依法行使殡葬管理职责,区执法大队要加强日常监督,有执法任务时集中执法。二是进一步提高火化率。各乡办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个别偷埋乱葬的要重拳出击,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三是在平坟复耕上打开新局面。各乡办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平坟复耕实施方案,利用麦收秋播的有力时机,大力抓好重点区域平坟复耕工作。四是严格奖惩办法。对偷埋乱葬(包括二次装棺土葬)者,除对丧主处以500元—2000元的罚款,还要对给丧主提供土地者(含责任田内)处以1至3倍的罚款。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排名,连续6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乡办,其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递交辞职报告。
(李艳)
商水县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本报讯 商水县把殡葬改革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强力推进,狠抓落实,火化率明显提高,违规土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平坟复耕试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5月底,该县城关乡、东城办事处、练集镇三个试点单位的20个试点村已平(迁)坟头10789座,占试点区域内坟头总数的98%。其中城关乡已全部完成平坟复耕试点任务。
工作的进展得益于该县积极落实惠民政策。该县1至4月份的火化费用共41.22万元已拨付县殡仪馆,县财政已投入708万元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给予扶持。同时,拿出500多万元作为平坟复耕专项奖补资金,对主动平坟复耕的坟主进行补助。
(李艳)
郸城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展顺利
本报讯 郸城县科学选址,长远规划,强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该县已建成47座农村公益性公墓,正在建设的有126座。
领导重视。县四大班子多次听取汇报,召集相关部门协调公墓建设,县长刘广明专门指示:“全力支持殡葬改革,加大工作力度,搞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县各乡镇也都相继召开了不同层次的推进会,各督导组充分发挥督导作用,深入乡镇进行督导。
科学选址。按照既符合土地使用要求,又符合城乡建设规划;既符合群众意愿,又符合殡葬习俗的精神,科学规划选址。挑选一批思想觉悟高、政治性强的村民代表到外地学习好经验、好做法。有目的地引导群众以选废地、学校旧址、林场、敬老院旧址等荒地为主,并征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有效防止了公墓建设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合理流转。该县对个别没有荒地可用的村,通过让五保老人体验敬老院生活,使他们了解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让五保老人自愿进入敬老院。按照有关程序收回他们的责任田,归集体统一所有,然后与群众的荒地交换,既解决了公墓建设用地,又解决了群众荒地不能种粮的问题。
合理筹资。该县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合理筹措公墓建设资金,及时进行村务公开,确保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顺利进行。
兑现奖惩。2012年6月底建成的村级公益性公墓,经验收达到标准的,县财政以奖代补2万元,7月底建成的,以奖代补1万元,8月底建成的以奖代补5000元。
强化管理。该县对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都配备了专职人员看护,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