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王南)三夏之际,也是农民工讨要工资现象的高发期,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太康县劳动监察大队成功为33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0万元。
近日,该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33名农民工投诉,称他们的10万元工资未得到,又急需回家收割小麦,请求追回他们的血汗钱。投诉中,一些农民工情绪十分激动。为了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他们指派人员放弃休息,挨个对33位农民工进行了问询,并做了详细笔录。
核实情况后,劳动监察人员当即联系欠薪项目部经理等相关人员到场,并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该单位将拖欠的10万元工资款发放给农民工,逾期不作为,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作出进一步行政处理。
该项目部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如期将10万元工资款拿回。随后,劳动监察人员又根据民工工资单,逐人将这些工资发放到民工手里,使他们满意而归,顺利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