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馨) 无论是中央企业还是地方国有、集体、民营或个体企业,都要一视同仁,严格监管,依法管粮,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罚,维护好粮食流通市场。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粮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加快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市粮食局以《粮食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扩大粮食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做好粮食行政复议,保证行政执法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粮食管理对象、管理范围、管理手段上做到三个转变:一是由过去主要管理国有粮食企业转变为管理全社会粮食企业;二是由过去主要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活动转变为管理粮食市场主体准入和行为规范;三是由过去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粮食流通转变为依法监管。
加强粮食库存流通市场监督检查。市粮食局认真开展2012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对辖区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及账实相符情况的检查。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调查。强化粮食库存监管,深入开展粮油库存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加快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市粮食局改善检验装备,不断提升粮食质量和卫生检验能力。进一步落实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粮食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与监管。加强原粮卫生监测和粮油食品监管,切实履行粮食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探索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制度,确保城乡居民食用粮油和涉粮食品质量安全。
市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