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凤霞 通讯员 陈曦)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战斗力、增强凝聚力、提升免疫力、保持纯洁性。
市纪委、监察局在梳理权力清单和编制职权目录环节,重点将行使人、财、物管理权力的岗位纳入清理规范的范围;在查找廉政风险和评估风险等级环节,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查找、群众评议、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法,重点查找权力运行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
按照“谁有风险谁防、谁是领导谁控”的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和各县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既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组织领导、监督落实的责任主体,又是接受监督、自我检查、自我防控、自我完善的主体。要通过从思想道德、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认真梳理纪检监察岗位职责,加强对要害部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彻底纠正党性观念不强,缺少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疲沓,不思进取;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不强,特权思想膨胀,对群众口气粗、架子大、态度生硬;缺乏艰苦奋斗精神,心浮气躁,工作浮漂,甚至怨天尤人;在单位内部四处打听消息,跑风漏气;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外边吹嘘揽事,甚至以势压人;不顾形象,格调低下,热衷于出入低俗场所;奉行好人主义,对消极腐败现象不反对、不斗争,吃吃喝喝、拉拉扯扯等问题。目前,市纪检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