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书柜的最下层有七本薄厚不一的笔记本,它们是我的摘抄本。之所以把它们放在最下层,是因为它们在我心中的地位没有其他的书籍可以替代。它们中,最旧最薄的一本软面抄已陪我度过了近三十个年头,最新最厚的一本精品日记簿也已经有五年的历史。
读书的习惯是从小学开始,摘抄的习惯是从中学开始。我上初中时十三岁,如今我上八年级的儿子也是十三岁。我的青春三十华年,有多少时光是写在这七本笔记本上呢?我算不出来,我只知道,它们曾经让我的青春有了五彩斑斓的梦。
上初中的时候,正是八十年代。那时农村学校就很少见到杂志,最常见的是《作文选》之类作文辅导书,其次是《辽宁青年》、《故事会》等。上了高中,经常读的有《读者》、《青年文摘》、《中学生阅读》等。那个时候喜欢书却没有足够的钱买书,常常借着看,遇到优美的词语或者让人心动的句子就抄下来。上初中的时候摘抄的多是一些写景或抒情的句子,还有一些名人名言;高中之后开始摘抄一些诗歌,散文等。到了读大学的时候,就像高尔基说的那样,“我扑在书籍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成了图书馆和阅览室的常客。摘抄的范围也由文学拓宽到历史,哲学。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自从养成摘抄的习惯,每翻开一本书,我都想着要从里面记点东西。如果,不从看到的书里摘抄下来一点文字,我就觉得自己如同进山打猎的猎人空手而归一样,满腹遗憾,我也当做了“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境界。阅读开阔了我的视野,发散了我的思维;摘抄让我积累了词语和素材,提高了阅读和写作能力。从小学到高中,作文课上,每每我的作文被老师当做范文来读的时候,我都不会忘记摘抄本的功劳。
如今,青春渐行渐远,可这些文字还在,它们还躺在我的笔记本上。我相信这些文字是有生命的,有情感的。因为在书写它们的同时我的生命的一部分也被它们带走了。
曾经的曾经,我在昏黄的灯泡底下摘抄它们,笔在纸上沙沙地行走,字在心中静静地流淌。如今,我在阳光灿烂的午后读它们,它们就是悬挂在枝头的果,红的,青的。而我的心,就是盛装它们的篮子,有着果实累累的喜悦。我一页一页地翻着,它们水一样流过我的心,让我觉得青春又回来了。这些泛黄的纸页,这些稚嫩而又有些模糊的字迹,就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青春,我手写的青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