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1名副县长和21个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本报讯 (记者 韦伟 通讯员 迟驰 王景现)6月30日,沈丘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任命1名副县长和21个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传文主持会议并寄语被任命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民主和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勤政为民,开明做事,清白做官,廉洁自律,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恩勇受县长皇甫立新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职务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认真审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传文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讲话。他指出,今年是全县实施赶超战略出成果、见实效的关键之年。现在,大政方针已定,人事安排到位,要履行好政府职责,开展好部门工作,落实好五十项重点工作,完成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十四届人代会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关键在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三是牢记宗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四是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五是团结共事,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晓燕、马建军、闫开兴、路轲及组成人员共30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恩勇,法检“两院”及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