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沈丘县人民政府批准,沈丘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河南颐和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11日至2012年8月8日到河南颐和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11日至2012年8月8日到河南颐和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2年8月8日12时00分前(以到指定账户为准)。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于2012年8月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8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沈丘县国土资源局进行。
六、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须提交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在承诺书中表明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贷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七、 保证金交付及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沈丘县长安中路支行
开户单位:沈丘县财政局
银行账号:100381340260010001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8070756
沈丘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7月10日
地块
编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m2)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
率
建筑
密度
(﹪)
绿化
率(%)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起始价
(万元)
SQ2011
-30
金光大道北侧,西邻规划道路,北为小路及耕地,东为耕地
17799.85(其中商
服面积
1779.99
商住
综合
用地
商服40
住宅70
≤4
≤20
≥35
681
2270
规划设计方案要与相邻地块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