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部议程已进行完毕,圆满完成了会议预定的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会议情况的简要总结
市委对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高度重视。会议开始时,徐光书记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市人大常委会过去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深刻阐述,对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加强监督、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徐光书记的重要讲话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一致认为徐光书记的讲话非常重要,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落实好徐光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把我市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会议认真学习了《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审议通过了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周口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五带头三联系一满意”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维同志所作的关于完善多元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能动司法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多元司法手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审议指出,化解社会矛盾是“三项重点工作”的首要任务,人民法院要不断增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真正做到可以调解的案件要先行调解,不能调解的尽快裁判;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使应当终结的案件依法及时终结;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法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禹星轸同志所作的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审议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市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认知程度,让更多的群众懂得运用这一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对涉及劳动争议、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既有监督又有支持的良性互动运行机制,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岳文海市长、禹星轸检察长的提请,依法任免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决定任命了市政府秘书长、工作部门的局长、主任,批准任命了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本次常委会期间,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司元亨、张继林、严新爱三位同志分别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了表态发言。三位同志的表态发言真心真情,很好,中肯,都是肺腑之言,感人至深。希望大家不辜负市委信任、人民重托,践行承诺,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下转A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