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娜)去饭店吃饭,消毒餐具还要消费者自己“买单”,这种看似饭店的“惯例”实则是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日前,面对餐饮行业屡禁不止的“霸王餐具”,太康县工商局约谈辖区70家餐饮行业的经营者自查并改正。
据介绍,目前餐饮行业所用的餐具由餐具租赁公司提供,一般由餐具公司和餐饮单位达成协议,餐具公司负责配送成套餐具、上门回收已用餐具并清洗,每套餐具由餐饮单位代收取客户1元钱,之后由两家分成。这样,餐饮单位既省去了洗碗工的工资,又挣到了餐具公司的“回扣”,所以许多餐饮单位选择用餐具公司提供的成套餐具。
“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消毒餐具是其法定义务,零星收取消毒餐具属于强制收费,违反了公平原则。”太康县工商局监管股股长张武峰说,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提供达标餐具、纸巾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是消费者接受用餐的前提,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长期以来已获社会认同,并约定俗成。该项服务产生的费用是经营成本的一部分,作为法定义务的承担方,餐饮企业理应承担该项费用,而不能因为餐具密封包装,就将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约谈会上,工商人员首先向餐饮企业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知识,告知“霸王餐具”对消费者权益造成的侵害及社会影响,督促其认真开展自查,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同时,工商部门与约谈的70家宾馆、酒店和餐馆的经营者签订了承诺书,引导其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影响和带动周边餐饮单位规范经营。
据悉,该县工商局将结合此次约谈,开展清理宾馆、酒店等“霸王条款”的专项行动。对约谈后仍存在侵权现象的餐饮企业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提出改正时限和具体要求。同时要求辖区工商所加强后续回访,对整改情况实施动态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工商部门除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曝光力度外,还将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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