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沈丘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提升民生保障能力这个主题,转职能,出真招,办实事,着力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使全县城乡贫困群众得到有效救助,百姓临时困难得到及时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得到可靠保障,为惠及民生、促进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着力构建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实施“阳光作业”,全县64854名城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2006年以来连续5次提高保障标准,目前城乡低保标准已达每人每年2160元和1044元,今年上半年发放城乡低保金3810万元。二是积极实施医疗救助措施。先后修订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对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给予有效救助,不使群众因病致贫。近3年救助3166人次,发放救助金2289.23万元。三是大力开展慈善救助。3年来实施“贫困大学生救助”、“助残工程”、“慈善情暖万家”等救助项目11个,发放善款926万余元,3100多人受益。
着力提升优抚对象优待水平。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工作,给最可爱的人最实在的保障。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定补面100%,优待抚恤标准连年提高。优待定补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发生临时困难的,及时给予解决,确保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水平,让他们生活的有质量、有尊严。
着力推进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先后投资2600万元,新建、改建乡镇敬老院18所,新增床位980个,全县2300多名五保对象在敬老院里安度晚年。投资7800 万元兴建的“沈丘县社会福利园区”,总建筑面积46800平方米,近期可投入使用,可集中供养五保对象500人,代养社会老人300人,同时为孤儿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创造了良好条件。近日又启动“温暖工程”,投资900万元为22 个城乡敬老院安装冷暖空调1300台。
着力抓好孤老孤儿生活保障。全面落实五保供养和孤儿抚养政策,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为他们代缴新农合基金,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学龄儿童全部入校学习,并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这些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王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