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俊豫 通讯员 郑勇 齐志琳)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有效措施,抓好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
及时交办。因为审议意见不同于决议、决定,它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如果不及时交办,其成效就会受到影响,甚至审议意见就是一纸空文。县人大常委会将作出的审议意见,及时交办给“一府两院”,责成其限期办理,在下次常委会上要作出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及时反馈。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落实要制定相关承办制度和措施,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相关委室通报落实到位情况。
及时督促。每次审议意见交办后,县人大常委会都要抽调专人,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随机抽样等形式,对各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进行督促检查。对敷衍应付,落实不力的,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督促其落实到位,直到问题解决。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县人大常委会有效督促了各项审议意见的落实,切实维护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监督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