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纪委廉自办,市直及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发生,经市纪委领导研究决定,“双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9月19日—2011年10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1.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
2.、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
3.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问题。
4.用公车接送学生、探亲访友、外出游玩等公车私用问题。
5.利用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敛钱财问题。
6.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问题。
7.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走访、相互宴请问题。
8.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问题。
9.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检查方式
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协调有关部门对照检查内容自行组织检查。市纪委廉自办将组成检查组以专项检查或互查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或暗访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关键时段、重点人员和重要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教育。针对中秋、国庆期间“节日病”易发多发的特点,采取节前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教育提醒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营造廉洁过节的社会氛围。
3.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随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同时,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对治理“节日病”情况予以报道和监督。
4.严查违纪案件。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
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节日期间检查发现的属于管辖范围外的违纪线索及资料,请于检查结束后3天内移交市廉自办。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总结、“节日病”统计表及违纪问题处理情况,于10月18日前报市纪委廉自办。
联系人:范凯 郝伟
电话:0394-8269740
传真:0394-8269730
市纪委廉自办举报电话:0394-8269740
举报邮箱:zklzb@126.com
周口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