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少华 通讯员 董成豪 李国良)近日,县人大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对《地方组织法》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的方式进行,并将考试成绩在机关内进行了通报。这次考试,旨在检验机关工作人员对人大有关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人大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以全县开展的“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活动为契机,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工作需要,提出了开展“学习型、求实型、创新型、和谐型”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创建活动。“四型”创建首要是树立学习型人大形象。为确保学习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人大机关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学习统筹安排,制订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坚持“二、五”学习日,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系统学习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实效,着力打造一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用心干事、和谐共事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