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镇财政所
本报讯(记者 杜少华 通讯员 张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以来, 张店镇在充分尊重民情民意的同时,财政所着力做到“四必须”,确保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是必须民主决策,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投劳为前提。二是必须规范操作程序,及时上报相关材料。三是必须建管结合,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四是必须在“实”上下工夫,真正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群众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