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部分挂靠车辆,因多种原因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该部分车不按《交通法》购买车辆保险,违法经营,现我公司特申请登报注销与本公司挂靠关系。自声明之日十五日内与我公司联系并转出我单位,车辆相关部门禁止办理各种手续,否则,我公司不承担一切责任,一切后果有车主和违法办理手续的相关部门承担责任。
车号如下:豫PA1966/8267、豫PA9586/8376、豫P03131/7206、豫P8870/9227、豫PA2135/8873、豫PA1791/8376、豫PA1183/8158、豫PA7551/B958、豫P9593、豫P03096、豫P06231、豫PA6123、豫P07293、豫P07271/S125、豫P07566/5226、豫P04002、豫PA6027/A612、豫P09678/5199、豫PA0892、豫PA0893、豫P04010、豫P04659、豫P06289、豫P07295、豫PA1237、豫PA9957、豫PD5050(黄牌)、豫PD5050(兰牌)、豫PD3026、豫PD5095、豫PB3083、豫P08839、豫PD6298、豫PB6426/G439。
此34部车辆我公司统一注销。
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运达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