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少华 通讯员 李锋)中原红盾“双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鹿邑县工商局结合鹿邑实际,有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遏制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霸王条款”)现象,取得良好效果。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的合同格式条款。打击的主要合同违法行为包括:格式条款中含有免除或部分免除经营者责任的内容,含有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内容,含有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内容以及其他合同违法行为。该局通过市场巡查、专项检查、受理申诉和举报等方式,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及时、快速和有效地监督处理。
目前,该局对全县各物流业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查,依法排查使用格式合同企业32家,检查收集不平等条款10条,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立案查处6户,已结案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