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普淑娟)10月23日上午,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全市法院形成孝敬父母、关爱他人、敬业奉献、回报社会的良好氛围,在2012年重阳节来临之际,市法院开展以“关爱老人,孝敬父母,做让父母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为主要内容的孝德模范评选活动,16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法院首届孝德模范。
据了解,为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市法院专门成立了评选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事先下发了《在市法院开展孝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对评选活动的指导思想、评选原则、评选范围和评选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踊跃报名,积极参与,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审核材料、干警座谈、问卷调查、社区走访等形式,对89名推荐对象进行了实地考察、优中评优。
经过认真评选,16名干警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市法院首届孝德模范。市法院斥资1.6万元,为获奖干警每人发放一辆自行车作为奖励,并要求全体干警以评选出的孝德模范为榜样,大力弘扬政法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警感受道德力量,积极进取,扎实工作,用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父母、回报社会,助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