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赵先生(153XXXXXXXX):我是淮阳县的一位残疾人,目前从上到下都比较关注民生问题,请问针对我们残疾人我市有什么具体的优惠政策?
淮阳县残联相关负责人:按照目前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我市针对残疾人有如下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对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于残疾人员的个人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对于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于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城镇户口的,由社会福利院收养或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济金;属农村户口的,由所在农村基层组织,按五保户供养的办法,保障基本生活。
记者 李瑞才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