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时事
 
 
 
2012年11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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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获奖谁“醉”了?
●新华社记者 张晓晶 王海鹰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与之八竿子打不着的商标“莫言醉”竟卖出1000万元的天价,比当年的注册费飞涨万倍。与此同时,一股“莫言热”在经济领域异乎寻常地热起来,莫言已经成为一些人赚钱的招牌。

  从拟重修莫言旧居,到前一段炒得沸沸扬扬的“拟投资6.7亿元弘扬红高粱文化,发展地方旅游业”,从“莫言牌”烧鸡,到“好房莫言”的房地产广告。获了诺奖的莫言没有昏头,不少人却昏了头,要把莫言当成“唐僧肉”分上一杯羹。对此,莫言表态:“商家这种热情我也可以理解,但希望大家理智一些。世界上有这么多好的名字,未必非要和莫言捆绑在一起”“我也希望在名字的商标注册问题上,大家不要一哄而上。把我的名字用在商品包装上,而又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不是特别妥当。”

  “莫言醉”并非个例。前些年,古典小说中的反面角色西门庆成为一些地方争抢的香饽饽,连神话故事里的女娲也差点被赋予真身。一些缺少资源的地方把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作为振兴一方经济的捷径,为此不惜挖地三尺“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如今天上掉下个莫言,更有“开发利用价值”,更有“吸金能力”,焉能不一哄而上?

  对莫言的疯狂开发,反映出社会上一些人、机构和地方追金逐银、攀龙附凤而不计其余的浮躁心态。莫言的真正价值在于他的文学,而现在“文学”靠边站,“经济利益”登上了舞台中心,唱起了大戏,大有把“莫言”吃干榨尽之态,这个荒谬而沉重的现实,怎能不让人产生“魔幻感”?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优秀文化传统的民族。莫言获奖,理应重新唤醒国人对文学的热情,对阅读的回归,而不是拿莫言的名誉,兑换自己的经济利益。将莫言当作赚钱招牌之风当止!(新华社济南10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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