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淮阳县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转变基层干部作风为核心,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努力构建“决策民主化、服务规范化、监督职能化、惩防常态化”四位一体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建立三级责任网络和责任体系,实现决策民主化
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该县县委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观考评体系,每年都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目标任务的分解和量化考核。建立县、乡、村三级责任网络,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县497个村实现全落实、全覆盖。村级重大决策、重要岗位人员聘用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村级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的“四议”步骤进行。同时,还要求把决议和实施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2009年以来,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议事项3130项,其中通过2980项,否决150项,并全部公开,公开率100%。
全面推行“三务”公开工作。对群众关心的低保、集体资金、收支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生育二胎审批等热点问题长期坚持公开办理。全县列入必须公开的事项达366项,涵盖了农村事务的各个方面。“三务”公开除了在公开栏进行公开外,还通过广播、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及时进行,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公开时限由定期公开转变为随时公开,便于群众进行监督。2009年以来,全县县级公开各类事项2600件,乡村两级公开事项9.8万件。
搞好农村“两个代理”,实现服务规范化
实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全面清理清查全县各村和176个中心站所的集体“三资”,共清查资金76539万元,清查出实际资产38678万元,土地资源0.9万亩。同时,对涉及农村“三资”的合同进行专项治理,清理纠正违规违法合同62起,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进一步澄清了“三资”家底。县政府从财政拨付700万元,为全县19个乡镇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所有“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推行农村基层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实现基层政权由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以县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建立健全“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县行政服务中心入驻27个县直职能部门,可受理行政审批项目247项,收费服务项目302项。全县19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497个村建立了便民服务站,服务项目达到40项。
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现监督职能化
有效整合村级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级监督组织,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全县497个村和13个城市居委会全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共选举监委会主任510名,监委会成员1044名。截至目前,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程项目1610个,监督村务决策、村务公开4685次,审核票据收支1626次,资金5261万元,化解农村矛盾2015 起。为县纪委提供案件线索416件,配合查处案件169起。全县农村基层群众信访量同比下降12.1%。
坚持“标本兼治”,实现惩防常态化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淮阳县做到“有件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究”。2009年以来,相继查办农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326件,党政纪处分32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各类支农惠农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被贪污、截留、挪用、套取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当前支农惠农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调研材料,被中纪委采用。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5386人;集中清查危房改造资金和“村村通”公路资金,纠正违纪资金182万元,党政纪处分44人;开展“新农合”及“两免一补”资金专项检查,收缴违纪资金42.6万元,党政纪处分22人;开展农村涉财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对2005年以来的141个农村涉财信访问题重新检查,对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7个案件快查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