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胡艳华
十八大报告中,多处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论述。作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我认为:
一、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受到重视。十八大报告称,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而在此前的表述中反腐倡廉建设一向被置于最后一项,反复斟酌定稿的党代会报告,出现这种看似细节的变化,实际上透露出中央领导层对于各种党建问题轻重缓急的重新考量。
二、必须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纪律意识是否牢固,是党员干部能否遵守党的纪律的先决条件,加强纪律建设,首先必须强化纪律意识。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最重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纪律的效用取决于纪律的执行力,加强纪律建设,关键在于严格执行纪律。
三、必须着力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
四、必须全面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首次提到“政治清明”理念,说明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五、必须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