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少华通讯员 冯宇 田洁)连日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八大会议精神列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在深入学习中,大家认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按照“提高案件质量、注重办案效率、增强案件效果、确保办案安全”的要求,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推进反腐倡廉中的职能作用,坚持办案促进发展,执法不忘服务,以执法办案为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
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按照“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宽严相济、注重效果”的要求,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坚决、依法、准确、及时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正确处理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监督与配合的关系,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注重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就要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