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TK2012-31
TK2012-39
TK2012-42
TK2012-48
TK2012-49
TK2012-59
土地位置
板桥镇北、S213公路西侧
太康县未来路西侧
规划路北侧
南环路南侧
收费站办公楼东侧
太康县阳夏路西侧
灵运路北侧
太康县阳夏路西侧
纬二路北侧
太康县106国道东侧
永登高速太康站出口北侧
土地面积(m2)
52194.3
33613.1
175311.9
38130
48863.5
114632.8
土地
用途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容积率
1.0-1.2
0.8-1.2
0.8-1.2
1.0-1.2
0.8-1.2
1.0-1.2
建筑密度(%)
≥60
≥60
≥60
≥60
≥60
≥60
投资强度
2700万元/公顷
2700万元/公顷
2700万元/公顷
2700万元/公顷
2700万元/公顷
2700万元/公顷
绿化率(%)
≤20
≤20
≤20
≤20
≤20
≤20
建筑限高(米)
≤20
≤20
≤20
≤20
≤20
≤20
出让
年限
50
50
50
50
50
50
1000
730
3800
820
1050
2230
加价幅度(万元)
10
10
10
10
10
10
竞买保证金(万元)
700
500
2600
580
730
1560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万元)
备注:TK2012-48、TK2012-59号宗地须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化厂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竞买人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7日至2013年1月9日到太康县地产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7日至2013年1月9日到太康县地产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9日17时00分(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月9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太康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均为:2012年12月27日8时00分至2013年1月11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含契税、耕地占有税、土地使用权出让代理服务费、价格调节基金等相关税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太康县地产中心(太康县国土资源局东四楼)
联 系 人:章沛东
联系电话:0394-6815036
开户单位:太康县地产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康支行
银行账号:259814239256 太康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