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杨运河
党的十八大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落实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之中。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群众路线教育,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着力整治庸、懒、散、浮、软等不良风气,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二是要落实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等易腐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不断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三是要落实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之中。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四是要落实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之中。巩固 “提升素质、规范执纪、端正作风、树立形象”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继续深入开展“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谋发展”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