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八项基本要求之一,并作了重点论述,这是对当前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作为基层政法领导干部必须认真领会这项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意识,找准十八大精神与当前基层政法工作的契合点,准确把握政法工作的着力点,提高决策部署的前瞻性、工作措施的可行性,真正做到“知群众所需、排群众所忧、解群众所急”。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无私、奉献、公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加大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严防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发生。要严格落实治安防控措施,真正形成覆盖城乡的治安防控网络,有效预防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幸福。要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增强社会管理合力。要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消除社会安全隐患,推动社会和谐进步。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措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