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建设创新型周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科技创新转变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实现我市富民强市新跨越,根据《周口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奖励办法》(周政[2009]33号),市政府将于近期开展周口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评选工作,重奖为我市科技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评审原则
为维护科学技术奖励的严肃性,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予,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本次评选采用个人推荐、单位推荐、团体推荐的形式均可。
二、奖励范围
(一)在当地科学技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的。科学技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是指科技工作者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科技工作者在科技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周口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三)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专利权的发明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周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申报评选的日常工作。
推荐申报材料请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联 系 人:李宝印 王 旭
联系电话:0394-8277599
电 子 邮 箱 : zkkjcgk7599@163.com
周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