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二届川汇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依据《川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区战略的意见》和《川汇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申报第二届川汇区区长质量奖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川汇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中的企业和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4月31日。
二、申报条件:凡依法在川汇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的企业和单位均可申报。
三、有关事宜
1.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对获得区长质量奖的单位,由川汇区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区长质量奖奖牌、证书和奖金。
3.凡申报企业应填写《川汇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川汇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文本格式由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供。
4.联系方式:
川汇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川汇区分局质监股)
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14号
联系人:何志航
联系电话:8680307
川汇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25日